最高200万元!洛阳出台体育赛事扶持奖励办法
日前从洛阳市体育局获悉,《洛阳市体育赛事扶持奖励办法》已印发实施。《办法》明确,凡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在洛阳举办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际赛事,最高给予200万元扶持。
洛阳市体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的实施旨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举办对当地体育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力的体育赛事,积极培育、打造本地精品体育赛事品牌,进一步带动体育事业发展,提升洛阳的城市形象和影响力。
《办法》主要适用于对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利用社会资本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的扶持和奖励。包括在洛阳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的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体育传统品牌赛事以及在洛阳创办的具有自主品牌和行业认可的赛事规则、办赛标准的单项体育赛事。
扶持奖励标准如下:
国际级赛事活动:
由洲际(含洲际)以上国际体育组织及各运动项目体育组织主办的国际性A、B、C类体育赛事,在洛阳举办的国际赛事活动(含分站赛事活动),参赛国家3个以上,参赛队伍4支以上,世界排名前100名或知名选手至少3人参赛,包括滑翔伞等空中项目、帆船等水上项目、冰雪、围棋、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马拉松、武术、电竞、体育舞蹈、轮滑、跆拳道等体育项目,可给予承办单位每次办赛总投入30%的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国家级赛事活动:
对由国家体育总局及其各运动项目中心、各运动项目协会主办,在洛阳承办的具有重大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国内体育赛事活动,包括滑翔伞等空中项目、帆船等水上项目、冰雪、围棋、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马拉松、武术、电竞、体育舞蹈、轮滑、跆拳道等体育项目,参赛省份(含港澳台地区)4个以上,参赛队伍5支以上,可给予承办单位每次办赛总投入25%的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赛事等级依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标准认定,全国性赛事应列入国家体育总局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年度办赛计划,并得到主办单位批复或授权。
省级赛事活动:
对由省体育局及其各运动项目中心、各运动项目协会主办,在我市承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体育赛事活动,包括滑翔伞等空中项目、帆船等水上项目、冰雪、围棋、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马拉松、武术、电竞、体育舞蹈、轮滑、跆拳道等体育项目,参赛地市5个以上,参赛队伍6支以上,可给予承办单位每次办赛总投入20%的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承办“滑翔伞、帆船、冰雪、围棋、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马拉松、武术、电竞、体育舞蹈、轮滑、跆拳道”等项目之外的赛事活动,符合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相应扶持条件的,可按照扶持标准的50%给予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地方传统特色赛事:
在洛阳连续举办的具有本地自主品牌,且外地市参赛人数一半以上、组织规范专业、业内影响力大的体育单项赛事项目(不含青少年考/升各类项目段/位/级/证等比赛)。连续举办超过3届以上(含3届)且当年(届)办赛费用超过50万元,当年(届)赛事可给予承办单位办赛总投入15%的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据介绍,扶持奖励资金对体育赛事的扶持额度控制在该赛事实际投入费用的30%以内,申报扶持资金的办赛单位和赛事项目必须具备相关条件。